Ponpish Passport 利用規約
Ponpish Passport的營運者(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客戶使用本服務(第1條(定義)第1項第3號中定義)制定如下Ponpish Passport利用規約(以下簡稱「本規約」)。
本規約規定了本服務的提供條件以及本公司與用戶(第1條(定義)第1項第4號中定義)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本規約適用於所有使用本服務的人員,在使用本服務時,需要閱讀本規約全文並同意本規約。
第1條(定義)
1. 術語定義
本規約中使用的以下術語具有各自以下定義的含義:
- ⑴ 服務利用合同:指以本規約為合同條件,本公司與用戶之間就本服務簽訂的合同。
- ⑵ 本公司:指Ponpish Passport的營運者
- ⑶ 本服務:指本公司提供的名為「Ponpish Passport」的電子會員證服務(無論因何種原因變更服務名稱或內容,均包括變更後的服務)。
- ⑷ 用戶:指根據第8條(用戶註冊等),本公司同意註冊為本服務使用者的人員。
- ⑸ 購買履歷/試戴履歷:指用戶購買彩色隱形眼鏡產品的記錄、在店鋪的試戴體驗記錄以及其相關資訊。
- ⑹ 特典:指本公司向滿足本公司規定條件的用戶發放或提供的NFT、優惠券、折扣、積分及其他本公司規定的優待服務。
- ⑺ 數位會員證:指在本服務中向用戶發行的電子會員證。
- ⑻ 知識產權:指著作權、專利權、實用新型權、外觀設計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包括獲得這些權利或就這些權利申請註冊等的權利)。
2. 其他術語
除前項定義的術語外,其他術語將在本規約各條款中根據需要適當定義。
第2條(本服務的使用)
本規約旨在規定本服務的提供條件以及關於本服務使用的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於本公司與用戶之間關於本服務使用的一切關係。
本公司在本公司網站上發布的隱私政策以及本公司在本規約外規定的關於本服務使用的其他條件(以下總稱為「本條件等」)構成本規約的一部分。
本規約內容與本條件等內容發生矛盾或衝突時,除本條件等有特別保留外,以本規約為準。
當出現本規約未規定的事項或對本規約的解釋產生疑義時,本公司與用戶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協商,迅速和諧地解決問題。
第3條(本服務的內容、費用等)
本服務是管理彩色隱形眼鏡產品購買者的數位會員證應用程式。用戶可通過本服務確認購買記錄、根據使用情況獲得特典以及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其他行銷服務。
本公司考慮用戶的購買履歷、使用頻率及其他本公司規定的要素,通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計算各用戶的使用情況,並基於此發放特典。
本服務的基本使用免費。但是,部分附加服務可能收費提供。
第4條(購買記錄・試戴體驗記錄的管理)
本公司記錄管理銷售產品的購買及試戴體驗記錄,並通過本服務向用戶提供。
用戶可在本服務上確認自己的購買・試戴體驗記錄。
本公司對購買記錄的準確性盡合理努力,但用戶應理解並同意,因系統故障或輸入錯誤等原因,仍有可能出現記錄錯誤的情況。
第5條(數位會員證)
本公司向註冊本服務的用戶發行數位會員證。
數位會員證僅在本服務內有效,不得轉讓、借予第三方等。
數位會員證的有效期限及其他條件由本公司另行規定。
第6條(特典的發放等)
通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向本公司規定的用戶發放特典。用戶在獲得特典時應遵守本規約規定的規則。
本公司在根據前項向用戶發放特典時,可根據本公司的判斷自由變更該特典的內容、提供方法、提供地點等。
當本公司基於合理根據判斷,用戶在領取特典相關行為中存在違反本規約或行為方式不當的情況,本公司有權停止或中止向該用戶發放特典,並可對已發放的特典進行作廢處理或要求返還。
第7條(未成年人使用)
未成年人作為用戶使用本服務時,該用戶必須事先獲得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監護人等」)對同意本規約及本服務使用相關的一切行為(包括本服務中收費提供的服務(以下總稱為「收費服務」)的費用支付)的同意。
本公司可能會對未成年用戶使用收費服務設置月度使用上限額度等限制,並通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實施限制。在此情況下,相關用戶只能在該限制範圍內使用付費服務。
原為未成年的用戶成年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該用戶追認了成年前關於本服務使用的一切行為。
第8條(用戶註冊等)
希望使用本服務的個人(以下簡稱「註冊希望者」)在同意遵守本規約的基礎上,通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規定的一定資訊(包括註冊希望者在本公司規定的社交網路服務中註冊的資訊,以下簡稱「註冊事項」),可申請本服務的使用註冊。
本公司根據本公司的標準,判斷根據前項申請註冊的註冊希望者(以下簡稱「註冊申請者」)的註冊可否,當本公司認可註冊時,通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通知註冊申請者。註冊申請者的用戶註冊在本公司進行本項通知時完成。
前項註冊完成時,服務利用合同在用戶與本公司之間成立,用戶可根據本規約使用本服務。
4. 註冊拒絕事由
本公司判斷註冊申請者符合以下任一事由時,可拒絕註冊或再註冊,並不承擔任何說明理由的義務:
- ⑴ 提供的註冊事項存在虛假、錯誤或遺漏的情況
- ⑵ 為未成年人、成年被監護人、被保佐人或被補助人之一,且未獲得父母等同意的情況
- ⑶ 為反社會勢力等(指暴力團、暴力團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及其他相當者,以下同)或本公司判斷通過資金提供等協助或參與反社會勢力等的維持、營運或經營的情況
- ⑷ 本公司判斷為過去違反與本公司合同的人員或其關係者的情況
- ⑸ 曾受到第10條(註冊抹消等)規定措施的情況
- ⑹ 本公司判斷曾進行或有可能進行第16條(禁止事項)各號規定行為的情況
- ⑺ 註冊申請者冒充他人進行註冊申請的情況
- ⑻ 已進行同一人的用戶註冊的情況
- ⑼ 其他,本公司判斷註冊不當的情況
用戶不得就本服務進行多重註冊。用戶的多重註冊被發現時,本公司可根據本公司的裁量抹消該用戶的全部註冊,對於因該措施所產生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註冊希望者為未成年人時,則應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等對遵守本規約及申請使用本服務的同意。
第9條(聯絡方法、註冊事項的變更等)
本公司就本服務向用戶進行的聯絡或通知,通過在本服務內進行的方法、向註冊事項中提供的聯絡方式發送的方法及其他本公司規定的方法進行。除本規約有特別規定外,這些聯絡或通知在通常應到達時視為已到達用戶。
用戶註冊事項發生變更時,應通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及時向本公司報告該變更事項。
無前項報告時,本公司將註冊事項視為無變更對待用戶。
對因用戶怠於進行本條第2項報告而給用戶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外,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本公司可能向用戶確認註冊事項的真偽,並要求提供追加資訊,用戶事先同意此事。
關於本服務的諮詢及其他從用戶向本公司的聯絡,原則上通過本公司規定的諮詢表格進行。除法令規定的情況外,本公司不接受來自用戶的電話或來訪聯絡。
第10條(註冊的抹消等)
- 本公司判斷用戶符合以下任一事由時,可不經事前通知或催告,限制該用戶對本服務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刪除或隱藏用戶關於本服務使用的數據(投稿數據及註冊事項等),或暫停本服務全部或部分的使用等),或抹消作為用戶的註冊。本公司對導致這些措施的理由及經過不承擔任何說明義務。
抹消事由
- ⑴ 違反本規約任一條項的情況
- ⑵ 發現註冊事項包含虛假內容的情況
- ⑶ 對來自本公司的諮詢及其他要求回答的聯絡30日以上無響應的情況
- ⑷ 進行違反法令行為的情況
- ⑸ 進行妨害本公司營運本服務或其他用戶使用本服務的行為,或本公司判斷有此可能的情況
- ⑹ 不正當使用或使他人使用帳號等(第12條(用戶ID及密碼的管理等)中定義)的情況
- ⑺ 停止支付或無力支付,或有破產、民事重建、公司重建、特別清算或類似程序開始申請的情況
- ⑻ 符合第8條(用戶註冊等)第4項各號的情況
- ⑼ 其他,本公司判斷本服務的使用或作為用戶的註冊繼續不當的情況
符合前項各號任一情況時,用戶對本公司負擔的一切債務當然失去期限利益,必須立即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債務。
用戶註冊被抹消時,該抹消時點用戶在本服務上擁有的NFT、積分、特典及其他關於本服務的全部權利或數據失效。
本公司根據本條第1項抹消用戶註冊時,如對該用戶負有特典發放等其他義務,則免除該義務。此外,本公司根據本條第1項限制用戶使用本服務時,如對該用戶負有特典發放等其他義務,可在本公司規定的期間內保留該義務的履行。
本公司保留對用戶的特典發放等其他義務履行時,也不承擔支付利息等其他名義的追加金錢義務。此外,用戶確認本公司對因本條規定的措施給自身造成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第11條(用戶的退會)
用戶通過完成本公司規定的手續,可從本服務退會,抹消自身的用戶註冊。在此情況下,準用前條第3項至第5項。
若用戶在退會時尚對本公司負有債務,則該用戶將當然喪失其債務的期限利益,必須立即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債務。
關於退會後用戶相關資訊的處理,遵循第24條(個人資訊保護等)的規定。
第12條(用戶ID及密碼的管理等)
用戶應在自己的責任下嚴格管理本服務的用戶ID及密碼,以及本公司規定的社交網路服務中的用戶ID及密碼(以下總稱為「帳號等」),不得通過借給、轉讓、買賣等讓第三方使用。
用戶發現第三方不正當使用自身帳號等的情況,包括判斷自身帳號等有妨害本公司提供本服務可能的情況,必須立即向本公司報告,並採取解決該妨害原因所需的措施。
本公司可將使用帳號等進行的本服務利用行為,無論實際使用者如何,視為該帳號等的註冊用戶的行為。
因帳號等管理不充分、使用上的過錯、第三方的使用(包括因用戶的終端設備遺失等管理不充分導致第三方惡用帳號等的情況)等產生損害的責任由該帳號等的註冊用戶承擔,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外,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用戶遺失本公司規定的社交網路服務中的用戶ID及密碼時,將無法繼續使用通過該ID及密碼使用的本服務,用戶事先理解本公司對該事象無法採取任何救濟措施。
第13條(終端設備、電信線路)
用戶使用的終端設備及從該終端設備連接本服務或本公司網站所需的電信線路,由用戶自身的責任和費用負擔確保及維持。
用戶應負擔本服務使用所需的一切通信費用。
對因用戶使用的終端設備相關故障・遺失,或第三方的惡意軟體・間諜軟體・病毒侵入,駭客攻擊・破解等攻擊給用戶造成的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外,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14條(關於本服務的知識產權歸屬)
本公司網站及本服務相關的一切知識產權歸屬於本公司或許可本公司使用的第三方。即使根據本規約許可使用本服務,也不向用戶許可使用本公司或許可本公司使用的第三方擁有的網站及本服務相關的知識產權。
第15條(投稿數據的處理等)
本服務具有用戶可向特定或不特定的其他用戶投稿或發送評論等數據的功能(以下簡稱「投稿功能」)。
用戶因自己投稿或發送的數據給第三方造成損害時,應承擔賠償該損害的責任。
用戶就投稿數據,向本公司授予全球性、非獨占性、無償的使用、複製、發布相關權利。
第16條(禁止事項)
本公司禁止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進行以下各號任一項或本公司判斷相當的行為:
違反本規約或法令的行為、與詐欺等犯罪行為相關的行為、犯罪預告或教唆,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侵害本公司、其他用戶或其他第三方的財產、知識產權、名譽、隱私、肖像權等其他權利或利益的行為,或有此可能的行為
歧視或誹謗中傷本公司、其他用戶或其他第三方,或損害名譽、信用或社會評價的行為
註冊、投稿或發送與事實相反的資訊或有與事實相反可能的資訊的行為
冒充第三方進行用戶註冊的行為、一人進行多重用戶註冊的行為
對本服務相關系統的不正當訪問行為及其他不正當操作行為
為商業目的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妨害本公司營運本服務的行為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當的行為
第17條(法令遵守)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遵守適用的法令。
本公司對用戶的法令遵守不作任何保證,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外,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18條(反社會勢力的排除等)
用戶表明在同意本規約之日現在不屬於反社會勢力,並保證將來也不會屬於。
用戶保證不會自己或利用第三方進行暴力性要求行為、超出法律責任的不當要求行為等。
第19條(服務利用合同地位的轉讓等)
用戶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服務利用合同地位或基於本規約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
本公司將本服務相關事業轉讓給其他公司時,可伴隨該事業轉讓將服務利用合同地位、基於本規約的權利及義務以及用戶的註冊事項等其他客戶資訊轉讓給該事業轉讓的受讓人。
第20條(委託、第三方服務等)
本公司可不經用戶同意,將關於本服務提供的業務全部或部分委託給第三方。在此情況下,本公司負責任地管理該委託方。
對因用戶使用第三方服務的行為,以及用戶與該第三方之間的糾紛等給用戶造成的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外,本公司不承擔一切責任。
不論前項,本公司可能將關於結算的業務全部或部分委託給結算代理業者等第三方(以下簡稱「結算代理業者」),用戶同意此事。此外,用戶與結算代理業者之間就結算發生糾紛・麻煩等時,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外,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21條(免責等)
本公司對本服務適合用戶的特定目的,具有期待的功能・商品價值・準確性・有用性,可持續使用,以及不發生故障等,不論明示默示,一概不予保證。
本公司對關於本服務,用戶與其他用戶或第三方之間發生的交易、聯絡、糾紛等,由用戶自己負責解決,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外,不承擔責任。
第22條(損害賠償、禁止等)
用戶進行違反本規約的行為時,本公司可要求禁止該行為。
因本公司的過失(除重大過失外)關於本服務給用戶造成損害時,本公司的賠償額以過去12個月內用戶向本公司支付的對價總額為上限。
第23條(保密)
用戶對本公司要求保密處理的、關於本服務的非公知資訊,除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的情況外,應作為秘密處理。
第24條(個人資訊保護等)
本公司根據本公司另行制定的隱私政策適當處理在本服務中獲得的用戶個人資訊,用戶同意此事。
本公司為提高本服務品質,可收集、調查及分析用戶在本服務上的操作行為相關數據,用戶同意此事。
本公司可將用戶向本公司提供的資訊・數據等加工成無法特定個人的統計資訊,根據本公司的裁量使用及公開,用戶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本公司為向用戶提供資訊或投放與用戶高度相關的廣告,可能向進行資訊或廣告的投放・效果測定・分析的事業者等其他合作方提供本公司處理的包含個人資訊在內的用戶相關資訊,用戶同意此事。
第25條(本服務內容的變更、中斷及終止等)
本公司可根據本公司的情況,不經用戶事前通知,隨時變更本服務全部或部分內容,或終止提供。
本公司在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時,可不經用戶事前通知,停止或中斷本服務全部或部分的提供:
停止・中斷事由
- ⑴ 緊急進行本服務相關計算機系統的檢查或維護作業時
- ⑵ 因計算機、通信線路等故障、誤操作、過度訪問集中、不正當訪問、駭客攻擊等無法營運本服務時
- ⑶ 因地震、雷擊、火災、風水害、停電、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無法營運本服務時
- ⑷ 其他,本公司判斷有必要停止或中斷時
- 用戶確認本公司對因基於本條的本服務內容變更、提供中止或終止給自身造成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第26條(規約的修訂等)
- 本公司在以下情況下,可根據本公司的裁量變更本規約:
- ⑴ 本規約的變更符合用戶的一般利益時
- ⑵ 本規約的變更不違反合同目的,且根據變更的必要性、變更後內容的相當性等其他變更相關事情,屬於合理時
根據前項進行本規約變更時,本公司通過在本公司網站或本服務上顯示,或通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通知,向用戶周知變更本規約的情況、變更後的本規約內容及其生效日。基於前項第2號的本規約變更情況下,變更的周知應在生效日相當期間前進行,變更後的本規約從生效日起適用。
用戶負有定期確認本規約最新內容的義務。本公司可在本規約變更後用戶使用本服務時,視為用戶同意該變更。
用戶確認本公司對因基於本條的本規約變更給自身造成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第27條(可分離性)
即使本規約任一條項或其一部分根據消費者合同法等其他法令被判斷為無效或無法執行,本規約的其餘規定及被判斷為無效或無法執行的條項的其餘部分仍繼續完全有效。
第28條(準據法、裁判管轄)
本規約及服務利用合同的準據法為日本法。
凡因本服務引起或與本服務相關的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的一切爭議,均以東京地方裁判所為第一審的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制定日:2025年8月31日